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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暨营改增新闻发布会的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www.828365.com网| 发布时间:2016-04-26 16:22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钟浩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请市政府副秘书长易贤良介绍我市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情况。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通报情况;二是记者提问。

    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

    市政府副秘书长易贤良同志;

    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述永同志;

    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卫国同志。

 

    下面进行第一项,请市政府副秘书长易贤良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市政府副秘书长易贤良: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对理顺征管方式,优化税收服务,加快税务现代化建设,以及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这两项改革不仅与国税、地税部门密切相关,也与广大纳税人密切相关。现将我市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我市国、地税合作和征管体制改革情况

    2015年6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实施《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 12月30日,印发《合作工作规范(2.0版)》。荆州国、地税合作是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征管提效和服务优化的“重头戏”。全面落实《合作工作规范》,加快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对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和便民办税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一,通过推动服务深度融合,可以进一步解决办税“多头跑”问题。国、地税部门通过采取联合办税服务厅服务、联合网上办税服务和合作征收税款等11项具体措施,推动服务深度融合,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使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更高效,有效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办税“多头跑”问题。

    其二,通过推动执法适度整合,可以进一步解决执法“多头查”问题。国、地税部门通过联合确定稽查对象、联合进户执法检查、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18项具体措施,推动执法适度整合,提高税收执法效率,使执法更公平、更透明,能有效解决纳税人反映的执法“多头查”问题。

    其三,通过推动信息高度聚合,可以进一步解决资料“多头报”的问题。国、地税部门依托税务信息专网实现涉税信息共享,通过采取联合采集财务报表、共享涉税信息和联合开展税收调查等3项具体措施,推动信息高度聚合,进一步夯实国、地税合作信息基础,推进信息共享共用,有效解决纳税人反映的资料“多头报”问题。

    同时,通过采取联合税收宣传、培训辅导和共建咨询热线5项具体措施,纳税人能够通过一次宣传、一次培训和一次咨询,同步获知两家政策,确保政策口径一致,有效解决政策“多头问”问题。

    国税地税合作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国税地税系统立足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建立了覆盖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行政管理等多环节的合作模式,按照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统一行动,统一步调,推动各项合作事项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征管互助,用合作的“加法”换取了纳税人成本的“减法”。全市国、地税系统联手制定了“三证合一”登记信息交换方案,共享了户籍登记、纳税申报、日常征管等信息数据,截至目前,已累计交换各类涉税数据达百万余条。让数据多跑路,让纳税人少跑路,减少纳税人折返排队等候、多头报送资料的难题。全面提高涉税事项处理速度和质量,协同做好税种认定、政策解释和信息上报等工作,有效提升了信息共享质效和信息运用深度。

    二是协同执法,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国、地税共同成立6个稽查联合小组,按照同步分析、同步进户、同步调账、同步取证、信息共享、同步结案的原则,在稽查案件选定、联合进户检查、稽查案件审理执行等多个执法环节开展合作,联合执法举措得到了纳税人的高度认可。

    三是合作办税,便利了纳税人办事。国、地税率先在全省启动地税窗口进驻国税办税服务厅的联合办税新模式,建立 “地税进驻、各自开票、流程控制、定期比对”的工作机制,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氛围。国、地税联合建立了纳税人学堂,共建纳税服务QQ群和微信群,联合印发办税辅导教材,共同开展培训辅导。先后共同为300多户纳税人开展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业务知识培训,联合举办税企对话活动,共同编印了《银行业纳税人涉税风险防范手册》。

    五是联合发力,助推了“纳税信用贷”落地。国、地税合力创新纳税信用结果应用,与银行等部门联合推出“纳税信用贷”,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信贷的主要支撑数据,实现无形的纳税信用向有价的融资资本转化,目前已为纳税人提供信用贷款近亿元。

    六是抓住重点,打造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共同体。国、地税对全市140余户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定点联系企业,开展了企业信息核实维护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对6户企业集团在荆成员企业开展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累计对90项涉税疑点进行了核实和分类处理。

    下一步,全市国、地税系统将以共建办税大厅、强化征管互助、推进联合执法等中心事项为突破口,进一步拓展信息共享范围,以“金税”三期上线为基础,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全面共享涉税信息,实现全部涉税信息的实时交换;进一步做好联合税收宣传工作,围绕税收宣传月专题活动,共同组织开展大力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税收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荆州区和石首市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建设,共同推进办税服务厅共建工作,充分发挥合作共建示范作用,由点促面,引领全市国、地税合作向纵深推进。

    二、我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情况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确定自今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营业税从此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完善规范。

    全面实施营改增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头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不仅给企业减税、推动税制调整,也助力国家经济发展,具有一举多得的综合效应。

    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可以基本消除重复征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社会分工协作,将有力地支持荆州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二是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对培育发展新动能,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具有积极意义。

    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减税规模更大、受益面更广,前期试点行业和原增值税纳税人总体税负都会相应下降。此举将更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助于增强市场主体抵御经济下行压力的能力,增强经济韧性和发展后劲。

    四是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统一税制,从制度上消除了重复征税,形成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制度环境,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有利于企业自主选择经营模式,更好发挥自身优势和适应市场需求。

    2012年以来,荆州市营改增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作为全国第二批营改增试点地区,我市从2012年12月开始,先后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广播影视服务业、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电信业等行业完成了“营改增”工作。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市共有“营改增”纳税人6892户,较试点启动时的1248户增加5644户,增长4.5倍。我市实施“营改增”试点,减税效应明显。截止去年底,全市“营改增”累计减税4.93亿元,减税面高达98%。受益最大的是现代服务业,3年获得减税2.22亿元,助推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12年31.8%提高到2015年的34.1%,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逐步成为全市投资增长和经济平衡发展的新动力。

    这次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全市国税部门共接收地税部门移交四个行业营改增纳税人25800户,通过综合省、市、县(市、区)地税部门移交纳税人信息,剔除注销户、非正常户、报验户后,初步确认全市实际接收纳税人18965户,其中:企业6908户,个体11899户。分行业看,建筑业2207户,房地产业915户,金融业378户,生活服务业15307户。经测算,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全市预计减税9亿元,其中:原营业税纳税人直接减税预计3.5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间接减税预计5.5亿元。

    目前,营改增全面推开已处于最后的冲刺阶段。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地税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基础信息核查和数据录入接近尾声。截止4月25日,全市国税系统通过各类方式核查收集营改增纳税人基础信息  户次,数据录入 户;一般纳税人登记 户;完成税控设备和相关软件的安装 户。

    二是政策宣传和培训全面开展。国税系统内部对税政、征管、大厅、核算等岗位开展了系列培训。并从4月中旬开始,针对营改增纳税人,通过现场培训、视频培训、在线咨询、上门辅导等形式开展分行业专题培训,共培训纳税人1.5万户。另外,市国税局通过荆州电视台、荆州日报、荆州广播电台和荆州国税网站、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体,以专栏解读,热点报道等方式,全方位开展营改增政策宣传。

    三是信息技术保障实现无缝对接。全市国税部门加强与信息服务单位协调,实行流水线作业,通过税务窗口和上门服务,为纳税人安装防伪税控设备和相关软件。及时做好软件升级、系统测试、联调和模拟运行,确保软件正常运行、相互兼容,国税、地税系统无缝对接。

    四是各类增值税发票供应充足。通过前期调研,按照“用存适当”的原则,市国税局向省局编报新增发票用票计划,共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70万份,普通发票110万份,通用定额发票1500万份,通用卷式发票1825万份,部分行业和单位的冠名发票18万份。另外,全市共领取发票领购簿2.1万本。各类增值税发票准备充足,确保营改增纳税人足额领用。

    三、营改增纳税人需要注意的几个要点

    一是几个关键时间节点需要。4月30日前,营改增纳税人要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安排办理登记、认定和发票领用等事项;5月1日起,营改增纳税人可以依法依规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5月15日前,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6月27日前,需要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申报缴纳增值税。实行按季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在5月15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在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6月的增值税。

    二是原地税发票的使用问题。自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营改增纳税人发放发票。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5月1日以前,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在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是有关增值税由地方税务局代征的问题。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因此,自5月1日起,上述纳税人仍需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申报缴税流程均维持现状。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钟浩

    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

    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

    下面,进行第二项,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

    江汉商报:请问市地税局陈局长,国、地税合作后,纳税人最关心的是,办税程序有没有变化,办税成本会不会增加,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能不能得到保证,请问,我市国、地税两家部门就此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陈卫国:国、地税合作后,我们要实现的叠加效应是:办税程序1+1=1、征纳成本1+1<2、征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1+1>2。这些效应,涉及办事便利度、成本减负率、征管质效性,最终目的是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就此,我市国、地税部门近期将主要落实“三个联合”举措:其一,联合办税,放大“便民”效应。联合办税是最能够直接体现国、地税合作成效的“成绩单”。前期我们在全省率先实施地税窗口进驻国税大厅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同步办理各项地税业务超过1300项次。在此基础上,今年我们又承接了全省共建办税服务厅的改革试点任务,此举将在更高层面上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为纳税人提供更便利、更简化、更快捷、更优质的涉税服务。其二,联合征管,放大“提质”效应。一是联合进行税务登记管理。对已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范围的共同管辖纳税人,双方均可为其办理信息补录或变更登记;对暂未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范围的共同管辖纳税人,双方均可为其办理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双方信息共享。二是协同开展非正常户管理和正常户定额核定。国、地税共同开展非正常户认定、解除、注销等工作,形成管理合力,解决双方由于信息差异导致的后续管理不一致问题。同时,双方对共同管辖的定期定额户(含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简称“双定户”)联合开展典型调查、定额核定、定额公示、定额下达和定额公布等工作,定期交换纳税申报、发票使用、定额调整等信息,确保税负公平。三是建立一个税种为主体,互相委托代征的管理模式。在政府协调下,移植原房地产一体化管理、建筑房地产业项目管理、以票控税的模式。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附征税费及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同步预征预缴、互相委托代征的国、地税一体化管理体系。其三,联合执法,放大“减负”效应。在前期高质量联合进户、联合稽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同配合,增强执法效能,加大诚信体系建设力度,放大正向引导效应,切实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的有效提升:一是共同建立纳税信用评价机制。国、地税统一采集纳税信用信息、统一评价标准、统一工作步调,共同进行纳税信用评定。二是共同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国、地税统一政策,对于纳税信用等级较高的纳税人,联手在纳税服务、税务检查、发票领购等方面给予便利和优待,巩固“纳税信用贷”成果,持续关注和化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对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共同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联合惩戒力度。三是共同进行违法涉税事项处理。建立“一项违法,共同处理”的管理模式,国、地税共同公示违法信息,共同进行处理处罚,共同落实“黑名单”制度,确保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楚天民报:请问市地税局陈局长,纳税人与税务部门直接打交道最多的地方就是纳税大厅和窗口,请问,税务部门在大厅和窗口建设上有哪些便民新举措?

    陈卫国:今年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的第三个年头。春风行动主要看窗口,便民举措   落实在大厅。可以说,立足大厅和窗口,提供便捷的办税渠道和追求高效的办事效率,是税务部门永恒的“民生话题”。刚才我们介绍了,去年以来,我们就率先在全省启动地税窗口进驻国税大厅的联合办税新模式,试点效果赢得了各方的好评、提振了我们的信心。今年,我们承接了全省共建办税服务厅的改革试点任务,标志着便民的举措要进一步扩围、做大、提档、升级。

    国、地税按照“1+N”模式,即以荆州市办税服务厅加荆州开发区、荆州区、江陵县、石首市等县市区,同步推行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其他地区全面推行互派人员、互设窗口,结合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方式,全面落实统一办税环境、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岗位职责、统一绩效考评、统一平台运行、统一人员管理和统一培训宣传“七个统一”的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全面形成“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实现一次申报,国、地税各税种统一征收的效果,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和缴款程序。

    荆州城区共建办税服务厅工作中,我们选取了荆州市办税服务厅和荆州开发区、荆州区办税服务厅进行工作试点,加快实现纳税人的涉税事项“一厅通办”或“一窗通办”。工作推进的步骤是:初步实行“一窗、一人、两机、两网、两屏”,也就是一个窗口,一名工作人员分别使用国、地税各自的网络系统办理国、地税业务,纳税人可以通过显示屏分别看到国、地税业务的办理过程;待条件成熟后,将逐步实现“一窗、一人、一机、两屏”,也就是一个窗口,一名工作人员通过电脑切换系统,就可以完成纳税人的国税和地税业务的办理,这将带给纳税人更好的办税体验和更多的获得感。

    目前,国、地税共建的荆州市办税服务厅选址在荆州沙北新区,装修施工、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正在紧锣密进行,预计6月可启动运转。

    荆州新闻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如何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原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试点纳税人,能否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万述永:国家在制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时,已经进行了充分考虑,作出了妥善安排。一是保证增值税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财政的负担能力和不同行业的发展特点,合理地设置各种税制要素,尤其在试点行业税率设计上经过反复的推敲和测算,确保试点行业的总体税负不增加。二是将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全部纳入抵扣范围,各类企业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这项措施减税力度空前、受益面较广,在我国宏观经济面临严峻挑战,财政收入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是非常不容易的,也充分显示了国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的决心。三是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也进一步确保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的政策效果。

    荆州人民广播电台:营改增后纳税申报有什么变化?

    万述永:试点纳税人自2016年6月1日起,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和申报内容,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为方便纳税人,我们采取几个措施:一是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二是把6月份的纳税申报期从6月15日延长至6月27日,给纳税人预留更充裕的申报时间。三是我们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报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服务,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试点纳税人需要了解营改增的相关政策规定、涉税操作流程等,可主动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

    同时,地税部门在“营改增”工作中是“交税种不交户面”,税种移交完成后,除增值税外,“营改增”行业纳税人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有关税费,仍由地税部门征收,纳税人仍需按规定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税。

    荆州日报:营改增后,原营业税纳税人将到向国税局进行申报,请问国税局将如何应对业务量的激增?

    万述永:这次营改增涉及纳税人2万多户,5月1日后,国税办税服务厅肯定会出现一定的拥挤、排队现象,这个问题我们也考虑到了,为此我们也做了相关准备。首先,借力国、地税深度合作,通过联合办税拓展服务空间。目前荆州区国、地税已经实行互设窗口,其他单位也在紧锣密鼓准备中。也就是说纳税人只要跑一个地方,就可以办国地税两方面业务。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可以为国税部门分解办税压力。刚才地税局陈局长也介绍了,目前我们正在沙北新区新建一个综合办税大厅,占地2000平米,每个窗口既可理国税也可办理地税涉税事宜。第二,全市国税系统各单位按照新增的营改增纳税人数量,相应增加了办税大厅窗口数量和工作人员。第三,我们积极推行网上申报,让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办理申报缴税。目前省国税局正在推行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以后网上涉税事项全省都能通办。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极大缓解了办税服务厅的工作压力,让纳税人享受多元化便捷服务。

    荆周刊:“营改增”纳税人划转国税局后纳税人需不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万述永:关于费用问题。“营改增”纳税人划转到国税局后,像重新办理税务登记、领用发票均不需要交纳工本费。纳入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的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这个费用和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都可按规定在应纳税款中抵扣。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钟浩

    记者朋友们,提问到此结束。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着力于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国、地税合作是其中的重要举措。营改增作为中央关于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税收制度现代化建设和减负增效、助力供给侧改革上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两项工作都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了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希望广大纳税人积极配合,主动适应营改增带来的新变化,用好减税降负的“红利”,努力创业创新,在增加自身财富的同时,诚信纳税,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同时,也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市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共同营造环境优良、服务便捷、执法文明的征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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