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咨询】江陵房屋维修基金
     
    提交人 连先生 受理单位 江陵县 住建局
     
    内容

    连先生:2017年5月买了一套江陵县“龙湖城”高层,前几个月售楼处说维修基金按30一平收取,现在拿房说维修基金是73元一平收取,理由是非首套房。想问问,江陵的维修基金究竟是怎么收取的,是73一平,还是30一平,和首套房有关吗?谢谢
     

     
    回复

    江陵县 住建局: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收到信息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表示满意。我县商品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为73元每平方米,依据我县2017年购房补贴政策,业主购买首套商品房可以享受房屋维修基金减免政策,只需按30元每平方米缴纳。因为您不是购买的首套商品房,所以您无法享受补贴,只能按标准缴纳。请您理解,谢谢。
     

     
    处理时间 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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