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库单元用地范围东起荆襄河,西至草郊路和规划的楚都大道,南起荆沙大道,北至沪汉蓉高速铁路和荆沙地方铁路。为避免粮库单元商业库存积压过重,荆州区政府申请修改粮库单元控规,拟对单元内商业量进行调整,引导用地转型利用。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1、楚都大道(楚源大道以南)线型向西调整。2、沿现状草郊路路基设置15米城市支路,且在道路东侧(临湖南路—荆沙大道段)设置绿化带,沿线其他地块面积相应发生变化。3、25号地块商业配建要求由商业用地占总用地比例不小于1/3调整为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容积率由4.0—5.0调整为不大于4.0,建筑密度由不大于35%调整为不大于30%,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为高度不限。4、按照居住区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拟报批的中心城区粮库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向社会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0月15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规划草案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信箱、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在公示期内向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科提出(书面材料可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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