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荆州市城乡总体规划》,荆州市沙市农场委托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荆州市沙市农场镇域总体规划》(2017-2030)(草案)。
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它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的规定,对编制完成的上述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28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规划草案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信箱、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在公示期内向荆州市开发区规划分局提出(书面材料可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电子信箱:2849334951@qq.com
电 话:0716-8333739
联 系 人:邹 磊
荆州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荆州市鼓湖路58号管委会院内,邮编:434000
沙市农场联系人:蔡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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