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做好沙市片区2016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确保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荆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沙市片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依法实施小学新生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在荆州市教育体育局领导下,沙市片区内小学招生工作,由沙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招生学校作为招生主体具体实施。
(二)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原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但要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划片方式采用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原则,对没有配套小学的新建小区、空间跨度很大的社区居委会和小学布局密集的社区居委会实行多校划片。划片方式采用网格划定和随机派位相结合(新建小区的回迁户不参与随机派位)。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片区相对就近入学。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测试方式录取新生。
(三)“两个一致”原则
各小学招生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及其实际居住地一致。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沙市城区适龄儿童到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入学。廉租房和公租房户主子女以其廉租房和公租房所属片区为主。空户、挂户及集体户等“人户分离”的不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由沙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沙市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四)通知入学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按照2016年度学校招生计划数,对每位新生发放由学校和区教育局义教招生领导小组共同验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凭通知书入学报名和注册学籍。
三、招生对象
201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家长携适龄儿童持户口薄、房产证、出生证、有效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手册及学校所需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对应片区学校登记,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片区划分见附件一、二)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在沙市城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2年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凭证、户口簿和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证以及有效预防接种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就近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进行登记,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或学位已满,可到沙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南102室)登记,按相对就近原则,在有学位的学校统筹安排其入学。如果因城市教育容量有限,所有小学均无空余学位,则回户籍地完成义务教育。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各小学有权拒收。
(三)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各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尊重家长和入学儿童意愿,妥善接受片区内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片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四)政策照顾类学生入学办法
荆州市荣誉市民、引进的高科技人才、投资商、援藏干部、烈士、现役军人等子女入学,持本单位和市区两级政府验章的入学申请函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后,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进一步核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可向区教育局报告后拒收。
(五)居住在我区的外籍和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或市台办验证并出具证明,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签署意见后(盖章),沙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六)乡镇学生入学办法
乡镇学校按既定招生范围摸清适龄儿童特别是留守适龄儿童基本情况实行免试通知入学(片区划分见附件三)。
(七)片外生入学办法
对于招收各类学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招收片外生。片外生的招生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但必须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报沙市区教育局义教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和批准。
五、相关规定
(一)规范入学行为。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办法组织入学。严禁任何学校采用测试或变相测试的方式选拔学生。
(二)严格控制择校。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年龄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严禁招收荆州区、开发区及沙市区乡镇学生到中心城区学校就读。
(三)严格平行分班。按平行分班原则对新生进行随机编班。
(四)严格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提高学籍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申报新生学籍要认真审查,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严禁弄虚作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各小学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法规意识、基本政策、基本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今年招生工作中的法定年龄、划片范围、各类新生的招生办法、操作程序等政策性很强的内容要作为重中之重,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建工作专班
各小学在招生期间要组建由一把手牵头的工作专班,压实主体责任。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招生简章。要增强法制意识、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工作。要维持正常招生秩序,对于无理取闹、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学校要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责任意识
要把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服务民生、清正廉洁、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各小学应提前进行片内学生摸底调查工作。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造假现象,必须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查验,一经查实,可将所招学生清退,并对相关人员问责。各小学要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严禁上交矛盾。
(四)严肃招生纪律
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学校必须与相关人员签订《廉洁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交教育局义教招生领导小组核查)。对违反教育收费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时间安排
(一)2016年8月25-26日,各小学对拟招适龄儿童登记审核。
(二)2016年8月27日上午,学校上报拟录取新生名册和各类学生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教育局义教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三)2016年8月27-28日,基教科统筹随迁子女等其他特殊情况类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核发通知书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四)2016年8月29日下午,各小学到义教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102领核准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并最终确认新生名册。
(五)2016年8月30日,学校通知或送达新生录取通知书给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委托人。
(六)2016年8月31日,新生到学校报名注册。
附件一:2016年沙市城区小学新生招生片区原居委会分配表
附件二:2016年沙市城区小学新生招生片区网格图(供参考)
附件三:2016年沙市区乡镇小学新生招生片区分配表
附件四:“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样本(学校自行印制)
附件五:学生基本信息表(学校自行印制)
附件六:沙市区义教招生工作廉洁承诺书(学校自行印制)
2016年7月22日
附件一:
2016年沙市城区小学新生招生片区原居委会分配表
学校 |
所属社区或村组 |
荆江小学 |
武德路、九曲桥、北湖路、江津西路 |
江华学校 |
大桥、宝塔、太岳、十方庵、南湖路、金龙路、大庆路 |
北三小 |
塔儿桥、荆襄河、江津、白云桥、川祖宫、白云路 |
青莲巷小学 |
绿化村、青莲阁、迎喜门、公园路、通衢路、兴盛街、荆江亭、瑶草、五一路、旅寄坊 |
新沙路小学 |
凤台坊、惠工街 |
黄家塘小学 |
园林、黄家塘、文化坊、文化宫、园林东路、江汉北路、觉楼 |
洪垸小学 |
黎园、植物园、东岳、民缘、雷家当、滨湖、洪垸、碧波、长港、蛇入山、西干渠 |
北一小 |
三湾路、燎原新村一社区、高湖台、孙家河(原一居)、东苑、玉宏、胜利村4、5、6、8、12组原住农业户居民(08年前入住子女) |
北二小 |
杨林堤路、文苑、跃进路、海洪、肉联路、五星村 |
大赛巷小学 |
毛家坊、梅台巷、肖家坊、平安巷、江汉、健康巷(部分) |
张家三巷小学 |
江渎宫、青龙台、春风、春来、工农、玉和坪、和平街、青阳巷、健康巷、邓家巷、文星楼、柳林洲 |
区实小 |
永红、石闸门、航空路、十六中宿舍、红门路 |
红星路小学 |
太师渊、十亩塔、玉桥(原活力社区)、谢家台、孙家湾、王板桥、红星路、丁家庄、玉龙桥、周梁玉桥(红星路至轻工技校南北通道) |
张居正小学 |
北菱、北帆、北莲、北荷、张居正 |
荆棉学校 (小学部) |
季家塘、周梁玉桥(轻工技校南北通道以东)、胜利村1、2、3组,玉桥(原玉湖社区轻工技校南北通道至豉湖路) |
东联小学 |
红光路、月堤路、孙家河(原二居) |
制管厂学校 |
翠湖苑 |
文星中学 (小学部) |
朝阳路、柳垸、原沙印沙棉生活区、胜利渔场 |
注:1.由于学校历史布局和新社区居委会跨度太大的原因,学校片区的
划分主要沿袭老的居委会划定。网格图(附件二)的片区划分为参考。
2.华侨城、沙市天地、上海公馆等新建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
北二小和文星中学(小学部)实行多校划片随机派位。
附件二:
2016年沙市城区小学新生招生片区网格图
学校 |
所属社区或村组 |
荆江小学 |
武德路(1-4)、九曲桥(1-5)、北湖路(第1-6、9)、江津西路(3、4、6) |
江华学校 |
白云路(1-3)、宝塔、太岳、十方庵(1-10)、迎喜门(8-11) |
北三小 |
洪院(7、8)、荆襄河(1-8)、公园路(1-3)、白云桥(1-5)、白云路(4-6) |
青莲巷小学 |
绿化村(1-11)、迎喜门(1-7)、公园路(4-6)、兴盛街(1-6)、荆江亭(1-10)、瑶草、五一路 |
新沙路小学 |
凤台坊(1-6)、惠工街(1-11) |
黄家塘小学 |
黄家塘(1-7)、文化坊(1-6)、文化宫(1-9)、长港(1、2、6) |
洪垸小学 |
植物园(1-5)、东岳(1-3)、滨湖(1-7)、洪垸(1-6、9-12)、长港(3-5)、蛇入山(1-6),玉龙桥(4-7) |
北一小 |
燎原新村(KFQO17-KFQO23)、高湖台(KEQO24-KFQO33)、孙家河(KFQ01O-KFQO13.其中 KFQ007原胜利5组居民2008前入住子女)、东苑(1-7)、 |
北二小 |
杨林堤路(1-8)、朝阳社区(1-3)、跃进路(4-8)、海洪、肉联路(1-6) |
大赛巷小学 |
梅台巷(1-6)、江汉(1-8)、健康巷(2、3、5、6) |
张家三巷小学 |
永红(2、3),青龙台、玉和坪、工农村(6-9),健康巷(4、7、8)、文星楼 |
区实小 |
永红(1、4、5)、石闸门(1-9)、十六中宿舍、红门路(1-5)、玉龙桥(1-3) |
红星路小学 |
章华台(1-5,)、工农村(1-5)、王板桥、玉桥(1、3、4、6),周梁玉桥(2、4、7网格的一部分)、跃进路(1、2) |
张居正小学 |
北菱(1-4)、北帆(1-3)、北莲(1-2)、北荷(1)、张居正,江津西路(1、2、5) |
荆棉学校 (小学部) |
季家台(1-11)、胜利(1-2)、周梁玉桥社区(1-10)、玉桥(KFQO44、KFQO45、KFQO46、KFQO47、KFQO48、KFQO50、KFQO53) |
东联小学 |
月堤路(1-6),孙家河(原二居) |
制管厂学校 |
翠湖苑(1—3)、荆东新村(1—5)、胜利(1—2)、幸福(村)(1—2)、跃进(村)(1—4) |
文星中学 (小学部) |
朝阳(4-6)、豉湖路(1-5)、柳垸(1-5)、银海(1-8) |
注:1.由于学校历史布局和新社区居委会跨度太大的原因,学校片区的
划分主要沿袭老的居委会划定。网格图(附件二)的片区划分为参考。
2.华侨城、沙市天地、上海公馆等新建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
北二小和文星中学实行多校划片随机派位。
附件三:
2016年沙市区乡镇小学新生招生片区分配表
学区 |
学校 |
所属社区或村组 |
观音垱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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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垱小学 |
豉湖村、枪杆村、铁剅村、皇屯村、观音垱村、观音垱集镇、新阳村。 |
宜阳中心小学 |
宜阳村、朱场村、金鸡村(金鸡村汉宜铁路以南划归观音垱小学招生) |
|
泗场中心小学 |
泗场村、文岗村、三洲村、天星观村、坮林村(原北河村1.2.3.7组划归宜阳中心小学招生) |
|
丫角小学
|
河桥村、丫角村、皇陵村、坮林村(原泥港村划归泗场中心小学招生) |
|
岑河学区 |
岑河小学 |
陈龙村、沙口村、集镇街道、工业园、岑河林场、岑河村、白渎村原谷湖村、金色华庭、福岑馨居 |
南桥小学 |
岑河村原三岔村、桂花村、木垸村、定向村、西湖村原洪山村、江东首府 |
|
西湖小学 |
东湖村、西湖村、(不含原洪山村)、张场村、种养新场、白渎村(不含原谷湖村) |
|
关沮学区 |
关沮一小 |
关沮村、白水村、合心村(3、4组)、长湖管理处 |
关沮二小 |
杨泗村、清河村4、5、6、7、8组 合心村1、2、5、6、7、8组 |
|
关沮三小 |
凤凰村(1—10组)、江河村( 1—13组) 清河村( 1、2、3、10、11组) 岳桥村(1—5组)、江河渔场 |
|
立新学区 |
张沟小学 |
立新乡所辖村组、工业园、小区 |
锣场学区 |
锣场学校 |
锣场镇所辖村组、集镇、工业园 |
附件四:
存 根
录字第 号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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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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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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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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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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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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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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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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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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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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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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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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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 日
录字第 号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祝贺您的孩子成为小学一年级新生。请您于2016年8月31日持通知书带孩子到学校报名。
愿我们共同努力,让孩子快乐学习,茁壮成长。
学校(盖章):
2016年8月 日
附件五:
学生基本信息表
填报学校: 填报日期:
学生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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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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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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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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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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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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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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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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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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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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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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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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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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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独生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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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过学前教育 (原就读幼儿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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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留守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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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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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孤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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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烈士或优抚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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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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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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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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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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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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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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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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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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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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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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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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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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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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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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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信息将用于注册新生学籍,一经注册,将无法修改。
附件六:
沙市区小学招生工作廉洁承诺书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登记照 |
家庭住址 |
|
学生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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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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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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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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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承诺
1、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接受所推荐学生家长的吃喝宴请,不收受家长礼品、礼金。
2、自觉承担配合学校对所推荐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责任。对于所推荐学生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现象和行为,推荐人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学校进行教育。
3、所推荐学生的年龄和户口所在地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如不符合文件相关规定,其后果由推荐人和推荐学生监护人共同承担。
4.留存户口、出生证原件供学校和教育局义教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签名 教育局义教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